根据教务处“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通知”要求,音乐与体育学院已组织本院全体教师、学生学习《学位法》,学习纪要如下:
一、学习组织情况
2025年1月13日,音体学院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小组,院长易银秀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徐淑良、副院长邓聪、副院长谭卫任副组长,音乐系主任韩冬、体育系主任汪子睿、学前教育负责人张雨兰为委员,全体师生为成员,教师和学生于1月16日分别展开了学习活动。
二、学习开展情况
(一)教师学习情况
学院于1月16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会议伊始,院长易银秀强调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质量、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副院长谭卫带领教师逐条学习具体内容,重点解读了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接下来由老师们就如何贯彻落实《学位法》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学位法》的要求贯穿到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最后,院长易银秀对会议做出总结,会议强调,学院全体师生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位法》的认识,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学位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同时,要加强对《学位法》的宣传和普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学院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二)学生学习情况
学院通知全院所有班级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各班级采用腾讯会议,由学习委员领学,全班同学在线观看学习。

三、学习成效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师生对学位法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具体为:
1、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学习,学生、教职工以及相关人员对学位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意识,明确了自己在学位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2、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生认识到《学位法》对学位申请人的要求,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等,从而更加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
3、规范学位授予流程:学院明确了学位授予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教师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公正的评价和指导。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的问题:
学院教师对学位法了解不深,部分老师在对教学材料、学生考核性材料、学生论文规范性等重视程度不够。学生对自身的学位获取条件不够了解。
下一步计划为:
1、完善相关制度:对照《学位法》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修订学院现有的学位授予相关制度,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学位授予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学位授予过程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3、构建学位质量保障体系:学院将加强对学位授予过程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评估体系,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惯例。
4、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学院将以学习《学位法》为契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强化学科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力。
文|邓聪
审核|侯潇雨、蒋旋飞